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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死【多CP/于郑篇(上)】(坑)

全架空。不喜勿入。
找点事情干,没有细想后果。
本篇几乎都是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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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死【多CP/于郑篇(上)】

NO.01
  
新历315年,旧千湖。
  
昔日千岛万湖的美景早已尽失,这里是蓝雨基地。
灰色的岩石,黄色的沙,空气中有着永远都散不去的,血腥和尘埃的气息。
抖了抖口罩和护目镜里的细碎沙石,郑轩从哨站爬了出来,朝庇护所走去。
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又踹了躺在哨站里面的李远一脚,再伴随着某个被踹醒的人的谩骂声转身离去。
终于可以好睡一觉了。
这么想着的他,在宿舍门口看到于锋的瞬间,差点想扔了枪林弹雨,直接godie。
“嗨,前辈,好久不见!”
“嗨……”
 
嗨你妹。
  
     
NO.02
   
如今,支撑着人类活下去的,只有“不想死”而已。
      
旧历2330年,新历元年。
一场浩劫袭击了整个地球。
不知道从哪里爬出来的奇怪生物们完成了超前的进化使命,成为了地球的主宰。
他们身形巨大,厚实的外壳包裹全身,氢弹也无法撬开。一般的子弹大约就是挠痒痒。
史前武器基本都成了摆设。
唯一的生机是对这外壳间隙或者怪兽的软肋眼睛开枪,但这简直是开玩笑。
虽然也在书中看到,英勇的神枪手,人类的英雄,战士,和牺牲品。
但是最终,不过是螳臂当车。
这些倒霉家伙们,被科学家们命名为“M生物”的大家伙们,不止皮厚,还有个体的区别和一定的知性。
有的是类似法师似的,奇怪的光波攻击,奇怪的光圈一到,就让你力量尽失,兵器哑火,电波紊乱。有的是主物攻,长枪短剑,横扫千军。他们也没有弃疗,负责治疗的一般长得跟军舰似的,一大块在空中飘散来去,定期加血。各形各异,甚至各司其职。
可想而知,人类,败得很快。从最先爆发的西泽新开始,战火无止境的衍生,最终,所有的豪战宣言,都变成了连一半民听了都想吐的傻话,人们只能逃。
但他们有个共同点,什么都吃。
在称霸地球,屠杀人类小点心的同时,也啃咬着一切咬得动的,喝一切液体状的东西。
没多久被人类摧残了亿万年的蓝色星球,就变成了半黄灰色的可怜球。
小时候,郑轩常常怀疑,如果没了人类——这种还在坚持反抗的可怜虫,是不是没多久“M”们就得饿死,然后地球估计没多少纪年就恢复了。
也许一切会重来一遍,也许不会。
如果那个世界没有“M”,会是怎样呢?
下个世界的,如果存在的那么一个“我”,是不是可以获得不同的可能性?
比如找个打游戏就能过活的生意……
算了……这想法给于锋知道肯定得被念死。
当然,世界没有被毁灭,至少目前人类和“M”生物并存。更正其实是人类,“M”生物,和“S”生物并存。
“S”生物就是所谓的“魔神”。
这群家伙,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哪飞出来的。
只是他们带来了确实可以毁灭“M”生物的存在。
魔神们没有人们可以触及的形体存在,留在人世的唯一办法是与人类缔结契约。
与“不想死”的人类。
据说这群家伙是从异次元来的,以“不想死”这种意义不明的精神力为主食,以人类的生命力为饭后点心。
缔结契约后的人类,一旦不想活了,也就是没有主食“不想死”这份喷喷香的感情了,就会被拿来塞牙缝,被夺走“生命力”,化成灰尘,消失不见。
而同时,魔神会给予你能让你活下去的能力,至于发挥到什么程度就因人而异了。
能力各有不同。
比如郑轩的枪林弹雨,是所谓的“枪炮师”。
而于锋的锋芒慧剑,是所谓的“狂剑士”。
“枪”系一般偏远攻,而各种“剑士”就偏向于中近程。细分下来又各有区别。
比如“枪”系中,“神枪手”攻击精确,但是论攻击力和群攻还是“枪炮师”更胜一筹。
以及还有应对各种“M”生物的相性,暗夜系,光明系。
种种种种,细说起来有些麻烦。
总之,这些也都是前人累积至今的智慧了。
    
围绕缔结了契约的能力者,逐渐成立了各个基地。
契约者保护一般人,一般人负责后勤等任务。
而郑轩所在的蓝雨基地,算是各大基地中的大型基地,设施齐备,妹子稀少,男女平衡严重不足。
大概这就能解释,为什么会有好几个瞎眼的男生向基地队长喻文州或者副队黄少告白了。
以及为什么会有人,一时鬼迷心窍,和郑轩他老人家告白了。
“压力山大……”
三个月前,他被曾经的战友,于锋告白了。
嗯,就现任百花队长,这个正站在他宿舍门口的人。
“进来吧,不想冷死的话。”
      
“这是引狼入室哦,前辈。”
“靠。”
送你白眼。
     
    
NO.03

那大概是于锋调往百花后的第三天。
无形的电波在空中转了又转,忽然就窜进了郑轩的耳朵。
那段时间是“M”生命的活跃期,信号总是不好。天知道为什么那天,明明风沙满天,那个电话却通到了这里,那句话也一并抵达了。
“前辈,郑轩,我喜欢你,想谈恋爱的那种。”
靠。
郑轩不知道说什么,前面瞎吹了这么久,事到如今再说信号不行也不太好。
那该说什么?
“什么?风太大,听不清!嘟……嘟……”
老套无比。
但是,郑轩挂了电话的时候突然想起。
为什么,不直接拒绝了呢?
   
答应也好,拒绝也好。
郑轩这人虽懒,但做起事来从不含糊。
这在拒绝他人的事情上也是一样的,至少以前是。
美少女也好,美少年也好,他以懒为上,拒绝有方。
怎么这回就哑火了呢?
       
他喜欢于锋吗?
他扪心自问,却得不到肯定的解答。
他喜欢这个人,朋友的那种,能托付性命的那种。
他们背靠背杀了这么多抖“M”,怎么可能讨厌对方呢?
可是,恋爱这是什么感情呢?
遥远而又麻烦,他总是这么觉得。
也许,只是也许,也许他只是恰好站在那个位置上,碍着了于锋的路,挡住了他的直男大道。
单身汉多年,忽然想找个伴,正好最合适的那个位置上,站着一个郑轩而已。
如果是个可爱的萌妹子……
那还等到现在,娃都有三个了。
说到底,于锋那家伙,单身汉这么多年,真的知道什么叫“谈恋爱的那种喜欢”吗?
那真的不是一种错觉吗?
“喜欢郑轩”的错觉。
越想越想不明白,然而这样的结论,说给于锋,那肯定是要被打死的。
你连自己的感情都搞不清楚,却要怀疑别人的感情。
以此作为借口,去推翻对方的告白,也未免太不堪了。
他只好作罢。
现下唯一所知的,就是他们不合适,那便晾着好了。
也许,明天,你就会发现,你不曾喜欢过我。
总之,以懒为上,翻过此页。
然后,三个月后。
       
“前辈,我喜欢你。”
基地的夜晚,风沙暴起的夜晚,黯淡的灯光下,曾经的后辈,双眼闪闪发光,像是夜里的烛火,即坚定又动摇。
“上次你说听不清楚,这次我是来清楚的说明的。”
“郑轩,我喜欢你,想谈恋爱的那种。”
“郑轩,我喜欢你,想亲你的那种。”
“郑轩,我喜欢你,想上你的那种。”
“哈?”
郑轩式懵逼。

————————————————————————TBC

本上篇只有于郑。
暂定会涉及有卢刘,周江,可能黄喻。
bug建议欢迎指出,
额……不喜右上不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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